各部门工会、直属工会小组:
经校工会讨论决定并报学校党委同意,现将《黑龙江大学部门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试行)》、《黑龙江大学工会慰问及困难补助制度(试行)》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附件1《黑龙江大学部门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2《黑龙江大学工会慰问及困难补助制度(试行)》
中国教育工会黑龙江大学委员会
2015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