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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大学车友会章程
2015-10-12 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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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大学车友会章程

第一条 黑龙江大学车友会(以下简称黑大车友会)是由黑龙江大学文体协会领导下的,黑大工会会员组成的非盈利性团体,受黑龙江大学文体协会领导和监督。
   
第二条 黑大车友会设常务理事,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组织策划部、技术部等组成,均由会员选举产生,二到三年改选一次,可连选连任,每年向文体协会报告工作。

第三条  黑大车友会成立的目的是:理事会广泛学习和应用专业知识、社会关系,发挥集体智慧与所有会员共享正确的购车、驾驶、安全、保养、保险、维护、保管、车用品团购等资源,理事会宗旨是全心全意为车友服务。

第四条 黑大车友会成立的意义是:通过普及安全行车知识、宏扬汽车文化、服务注册会员、开展户外活动、参与公益事业、车品耗材团购、提供优质洗车服务等活动,提高车友安全文明驾驭汽车的能力,带领车友做到管理专业化、使用规范化,伴车快乐生活,通过车的媒介广泛为社会服务。

第五条  黑大车友会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1、享有对理事会成员的选举权、被选举权。

2、对车友会活动有知情权、参与权,对车友会各项管理有监督权;对车友会的服务有建议权、批评权、自愿推广的权利。

3、享受车辆疑难问题免费咨询、维修保险等优惠服务的权利。

4、所有会员均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六条  黑大车友会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章程和所开展活动的具体规定,接受车友会组织机构的领导,安全文明驾驶;

2、维护车友会的形象,积极践行车友会的宗旨和理念; 

3、积极参加车友会组织的活动,注重团队合作,互相支持配合;

4、入会一次性交纳会员注册费50元。该注册费用于车友会论坛维护、资料宣传、会旗、条幅制做、竞技活动奖品等会员活动。

第七条  违反章程和规定,影响车友会形象,情节轻微的由车友会组织机构批评教育,情节严重或屡教不改的,车友会组织机构有权终止其会员资格。

   第八条  车友会所有活动均由组织机构发起和组织,活动均为自愿参加,制定活动计划、方案,签订免责条款、活动保险,活动费用支出除使用基金外,实行AA制原则。 活动口号是:黑大车友会,团结互助队! 

第九条  车友会活动基金来源包括学校资助、个人捐助、社会赞助等部分。车友会基金使用帐目实行年度报表制公开,随时接受会员的监督。

第十条  本章程2015316之日起正式施行。

 

                                   黑大车友会

                                  2015年3月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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