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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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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申报省教科文卫体工会系统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的通知
2022-05-12 13:28  
[字号: ]

各部门工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激励全省教科文卫体系统广大劳模、工匠、名师、名医、名家等优秀人才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引领职工群众积极投身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助推教科文卫体事业高质量发展,省教科文卫体工会决定开展系统内的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创建工作,根据《省教科文卫体工会关于开展省教科文卫体系统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创建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推荐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省教科文卫体系统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由1名领衔人、2名以上成员组成。领衔人要求政治坚定、热爱事业、甘于奉献,具有较高技能水平、管理经验、创新能力,具备市级以上劳模、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享受省政府专项津贴专家、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评选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对教科文卫体系统有重大贡献的专家人才条件之一。

2.已有效运行2年以上,以相对固定的团队协作模式开展技术攻关、发明创造、学习培训、交流协作等活动,年度有计划,活动有开展,创新有成果。

3.具有相对固定的活动场所、基本的设备设施、明确的技术攻关课题和创新目标、必要的工作经费、完善的管理制度,运作规范有序。

4.具有较强的创新和攻关能力,定期开展创新活动或技术攻关,承担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的创新课题或技术攻关项目,推动校企合作、产教融合,促进创新成果就地转化,产生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5.突出航空航天、装备制造、食品加工、石油化工等传统产业,聚焦数字经济、生物经济、冰雪经济、创意设计等新兴产业。

6.能充分发挥示范引领、集智创新、协同攻关、传承技能、培育精神等功能,带动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的群众性创新活动和职工素质提升。

7.企事业单位原有建制的研发机构和班组等不在创新工作室命名之列。市(地)级创新工作室等同于省教科文卫体系统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不得重复申报。

二、申报名额

各部门工会根据申报条件和本单位实际情况,向校工会申报。教科文卫体系统共46家工会,每家工会推荐申报原则上不超过2个,省教科文卫体工会从中择优命名50个省教科文卫体系统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我校推荐申报名额为2个,每个部门工会限报1

三、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创新工作室创建工作有利于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展示优秀人才时代风采,发挥优秀人才示范引领作用,提升职工技能素质,提高职工创新能力,各部门工会要把创新工作室创建工作作为助力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抓手,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抓好落实。

2.强化责任担当。各部门工会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把加强创新工作室创建工作列入重要工作内容,扎实推进创建工作。要主动向本单位党政主要领导汇报,努力形成党政重视支持、工会牵头协调、工作室自主运作、职工积极参与的创建工作格局。

3.切实发挥作用。创新工作室要加强制度建设、制定工作标准、规范运转程序,促进持续健康发展,使创新工作室真正成为传承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的“新平台”,解决难题的“公关站”,推动单位创新发展的“孵化器”,培养优秀人才的“练兵场”。

4.按时报送申报材料。各部门工会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定推荐申报对象,于5月18日下班前将《2022年省教科文卫体系统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推荐汇总表》、《省教科文卫体系统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推荐审批表》(见附件1、2)及创新工作室领衔人荣誉证明(电子版)发到邮箱:2006095@hlju.edu.cn,申报材料根据《省教科文卫体系统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申报材料参考提纲》撰写(见附件3)。咨询人:许辉,联系电话:13936301517。

校工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

5.激励措施。省科教文卫体工会对命名的黑龙江省教科文卫体系统“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挂牌,给予每个创新工作室1万元创新经费。



附件:

1.2022年省教科文卫体系统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推荐汇总表

2.省教科文卫体系统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推荐审批表

3.省教科文卫体系统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申报材料参考提纲

校工会

2022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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