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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黑龙江大学教职工智慧成果展示交流活动的通知
2020-11-24 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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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党组织、各部门工会:

为服务学校中心工作,助力强校建设,向80周年校庆献礼,充分调动全校教职工创新创造积极性,推动我校智慧成果转化,由校工会、教师工作部、组织部、宣传部创业教育学院牵头联合科技处、社科处、资产经营公司、教务处、学工部、团委共同举办黑龙江大学教职工智慧成果展示交流活动。现就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的目的和意义

进一步激发广大教职工的职业自豪感和工作积极性,强化教职工创新思维、创新实践和动手能力,助力指导学生创新创业实践锻炼,让更多教职工踊跃参与到创新、创造、创意实践工作中来,为构建文化校园、科技校园、节约校园、绿色校园、文明校园贡献力量。

二、活动基本原则

遵循“自愿、互助、公开、诚信”的原则,共享权益,共担风险,兼顾知识产权及各方利益,齐心协力,共同做好智慧成果展示交流活动。

三、展示交流物品的类别和基本要求

展示交流物品(以下简称展品)主要包括各项科研(专利)转化成果、资源节约型成果(废物利用和旧物改造等)、创新创业项目成果、文化艺术传承与创新成果,以及教职工自主研制的小手工、小发明、小制作、小创意成果等,作品类型不限。

所有展品如涉及到知识产权的,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发生产权纠纷和侵权行为。

四、活动的时间、地点及展示方式

1.时间:视疫情情况,初步定于2020年下半年举办首届展示活动,80周年校庆期间举办专门展示活动。每年定期举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黑龙江大学校园内。

3.展示方式:实物、样品、互动模型、多媒体现场演示、图片或图纸、录像等。

五、组织领导

为扎实做好此项工作,学校成立黑龙江大学教职工智慧成果展示交流活动组委会,成员单位为校工会、教师工作部、组织部、宣传部、科学技术处、社会科学处、创业教育学院、资产经营公司、教务处、学生工作部、团委、各二级党组织、部门工会,组委会主任由有关校领导担任。

六、活动要求

1、符合国家有防疫工作的政策和黑龙江大学有关防疫工作的具体要求。

2、黑龙江大学各类教职工均可参加,学生可由指导教师带队参加。

3、成果创作过程符合《黑龙江大学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师德师风建设实施方案》相关要求的,经认定后,可纳入考核学分。

4、各二级党组织、部门工会可将此活动与激发教职工教学科研育人积极性、党组织活动、工会活动、师德师风建设、创新创业等工作有机结合,做好本单位教职工参加活动的动员、组织及与学校相关部门的联络和沟通协调工作。

5、参展教职工要认真填写《黑龙江大学首届教职工智慧成果展示交流活动展品申报表》并上报至校工会律峙英(2002167)门户网邮箱。申报表电子版学校随时接收,可由部门党组织或工会代为上报,也可由教职工直接上报。展品上报时间另行通知。

6、咨询电话:崔建86604563,苏兆成13936243855。


                黑龙江大学教职工智慧成果展示交流活动组委会

              2020年8月3日


附件【附件:黑龙江大学教职工智慧成果展品申报表.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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