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代会代表:
黑龙江大学五届四次教代会审议通过了《黑龙江大学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绩效工资实施办法》。“四级薪酬”分配制度,从2019年1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现已正式运行近一年,在调动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履职尽责、创新创优方面逐步发挥正向激励导向作用。按照“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整改要求,结合2018年试行、2019年正式运行情况及教职工意见建议,经校长专题会议研究,拟对四级薪酬制度体系有关政策进行部分微调。现将《“四级薪酬”有关政策进行部分微调完善的征求意见稿》发给全体教代会代表征求意见和建议。
“四级薪酬”分配体系事关学校改革发展大局,关系教职工权益和切身利益,希望代表们本着对学校改革发展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代表职责,结合工作实际,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没有意见、建议也要填写无建议。意见、建议表要署名。学校将认真梳理,充分消化吸收代表们的意见和建议,对《黑龙江大学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绩效工资实施办法》进行修订,逐步建立与学校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国家政策相衔接的校内绩效工资制度。
材料领取:2019年12月16日(周一),各二级党组织到主楼A623领取《“四级薪酬”有关政策进行部分微调完善的征求意见稿》,由二级党组织发放到代表手中。
意见反馈时间:2019年12月23日。《“四级薪酬”有关政策进行部分微调完善的征求意见反馈表》电子版请发送至校园网信箱:2006095@hlju.edu.cn,纸质版交到所在单位党组织,统一送至(主楼A623室)
联系人:许辉 电话:86608456,王艳鹍,电话:86608723
附件:《“四级薪酬”有关政策进行部分微调完善的征求意见反馈表》
教代会常设主席团
2019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