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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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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寒假期间职工疗休养的通知
2018-01-02 15:32  
[字号: ]

各部门工会:

按照省教育工会《关于开展黑龙江省教育系统职工寒假疗休养工作的通知》总体部署和要求,经工会主席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校工会于2017年寒假期间开展教职工疗休养活动,以激发教职工爱岗敬业、教书育人的工作热情,保护教职工身心健康,促进学校各项事业和谐发展。

一、参加疗休养对象

在编在岗教职工,优先考虑各类优、先、模和工作强度大的岗位的教职工。本年已参加过疗休养职工不得重复参加。

二、疗休养地点

镜泊湖职工休养院

三、疗休养时间

2月 1日—5日,总计50人。

集合时间:2月1日中午11:00,集合地点:黑龙江大学音乐厅。

四、疗休养费用

疗休养费用由学校工会承担。

五、交通工具

统一乘座大巴车

六、疗休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陈德明

副组长:王军林 于 洋 李环宇

成 员:许 辉 于 春 律峙英 王艳鹍 邓正英 宋东颖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于春,联系电话;86604960,13936645110,邮箱:于春(2001130)

八、几点说明

1、高度重视,迅速启动。疗休养活动事关教职工切身利益,要求各部门工会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本轮疗休养活动安排工作。

2、加强沟通,推动落实。各部门工会要向所在单位的党政领导汇报,积极争取党政领导的支持,确保本次疗休养活动的顺利开展。

3、确保安全,圆满完成。在疗休养活动中一定要遵纪守法,注意安全。

4、1月5日前报名表回执发至邮箱:于春(2001130)

附件:

1、镜泊湖疗休养行程

2、疗休养名额分配

3、疗休养人员登记表

黑龙江大学工会

2018年1月2日

附件【疗休养名额分配.docx已下载
附件【行程.docx已下载
附件【职工疗休养人员登记表.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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