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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大学工会主席、常委联系点制度
2017-05-05 09:46  
[字号: ]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意见》的有关要求,健全校工会领导班子成员深入基层、密切联系会员的工作机制,提高工会服务学校中心工作的能力,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的群众工作路线,以高水平大学建设为目标,切实改进工会领导干部作风和工会机关工作作风,充分听取部门工会和广大师生员工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学校各项工作健康持续快速发展,努力形成长效机制。

二、工作内容

工会领导深入联系点,要对联系点的工作进行全面了解,有针对性地加强指导和服务。把深入联系点工作作为推动部门工会自身建设,推进重点工作开展,创新工会工作方式、方法的有效途径。

1、调查研究。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开展调研,深入了解部门工会工作情况,认真分析当前工会工作面临的新机遇、新常态、新挑战,探索新形势下工会工作特色,为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会工作提供参考和依据。

2、宣传引导。 贯彻落实学校党政和上级工会的工作要求, 履行好维护职能全面掌握基层单位工作状况和校情民意,做好政策宣传和思想引领工作。

3、工作指导。要根据联系点实际,加强工作指导,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建议,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配合工作。努力把工会的各项工作部署落实到位,推动部门工会工作有效开展。

4、解决问题。深入联系点一线,通过走访、交流、座谈、意见征集等途径,倾听职工的心声。把为部门工会和为教职工办实事作为联系点工作的根本出发点,指导部门工会解决处理好教职工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

三、具体要求

1、校工会主席、常委明确一些部门工会作为工作联系点,联系点要覆盖到所有部门工会。

2、原则上每学期深入到联系点一次,遇有重要活动时随时到联系点开展工作。

3、严格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廉政准则及有关规定,不加大联系点的工作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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